文章来源:
530 点击
十万大卡导热油锅炉银晨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锅炉工厂锅炉
十万大卡导热油锅炉银晨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锅炉工厂锅炉④.任何修补工作不允许在试验过程中进行。8.水压试验合格标准:①.容器各部分焊缝无渗漏;②.容器无可见异常变形;③.经返修的部位,按原探伤方法进行复查,不得有超过原定标准的缺陷。9.试验后应及时将釡内试验水排净,并用压缩空气将釡体内表面吹干。(十二)、蒸压釡安锅炉给水必须达到GB,b)注意给水,关闭放水旋塞。装稳固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包装保温层。
十万大卡导热油锅炉银晨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锅炉工厂锅炉
十万大卡导热油锅炉银晨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锅炉工厂锅炉
十万大卡导热油锅炉银晨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锅炉工厂锅炉锅炉发生缺水故障时应检查水泵、管路等设备,及时排除。已发生干烧时严禁进水!当确定可以进水时按“启动”键(不要松开),约5秒后泵1启动,松开后自动关闭。附表故障代码表显示含义故障原因排除方法E_01温度传感器断路温度传感器损坏更换温度传感器接线接触不良或断开清理端子、导线后重接温度传感器短路(平时显示“-9℃”按“启动”键报警)温度传感器损坏更换温度传感器
十万大卡导热油锅炉银晨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锅炉工厂锅炉
,煤气导热油锅炉
⑻ 必要的其它安装资料一份(产品能效测试报告等)。三、锅炉系统设计概况锅炉及其系统的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显示的数据是否正常,距门孔300mm以外的炉体外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锅炉炉膛结构设计合理,与设计燃料品种相适应,保证安全、稳定、高效燃烧。受热面布置合理,选取合理,,经济的烟气流速,减小烟气侧的阻力。合理设置检修们(孔),便于受热面清灰、清垢、保养和维修。当对流受热面易集灰时,应当设置清灰装置。锅炉门(孔)、应当采用密封结构,保证锅炉漏风系统在设计要求之内。锅炉房系统设计时应当在保证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充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水、电、自用热以及其它消耗,促进热能回收和梯级利用。锅炉房设备布置时应当尽量减少管道、烟风道的长度及其弯头数量,从而减少流动阻力。
十万大卡导热油锅炉银晨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锅炉工厂锅炉,生物质锅炉集中供暖
十万大卡导热油锅炉银晨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锅炉工厂锅炉本公司为B级锅炉和一、二类压力容器定点生产厂家,具有多年的,超低氮导热油锅炉,生产经验和较好的冷、热加工、焊接、无损检测等方面的技术力量及手段。我公司和化工部工业炉设计技术中心站、化工部第四设计院等单位联合开发生产的有机热载体炉系列产品,具有技术先进、节能、安全可靠的特点。欢迎您选用我公司有机热载体炉系列产品,我公司将为您提供真诚优良的技术服务。
十万大卡导热油锅炉银晨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锅炉工厂锅炉,生物质卧式锅炉
⑷.基础定位时,根据炉型大小决定加热炉与墙壁的距离,一般要求:炉前(包括上煤机)空余3-4米,炉后空余1-2米,左右侧各空余1-3米。⑸.储油槽与加热炉间距不少于3米,且处于供热系统低位置。⑹.膨胀槽(高位槽)必须设在全系统设备、管线高标高的1.5-2米处。⑺.循环油泵应保持四周至少0.4米的空间。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
4锅炉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选择
4.1.1 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
1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2 应便于燃料贮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运输的物流分开;
3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
4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5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
6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和灰渣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
7 燃煤锅炉房和煤气发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区域内;
8 应有利于凝结水的回收;
9 区域锅炉房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供热规划的要求;
10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锅炉房的位置,除应满足本条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4.1.2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
4.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
4.1.5采用煤粉锅炉的锅炉房,不应设置在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主要环境保护区内。
4.1.6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锅炉房,不宜设置在居民区。
4.2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布置
4.2.1 独立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组合,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简洁协调、满足工艺流程顺畅、安全运行、方便运输、有利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4.2.2 新建区域锅炉房的厂前区规划,应与所在区域规划相协调。锅炉房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宜采用整体布置。锅炉房区域内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体布局应合理、美观。
4.2.3 工业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企业的建筑风格相协调;民用锅炉房、区域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城市(区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4.2.4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与场地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最小,排水顺畅,且应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沟。
4.2.5 锅炉间、煤场、灰渣场、贮油罐、燃气调压站之间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及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4.2.6 运煤系统的布置应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运输距离短。煤场、灰渣场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2.7 锅炉房建筑物室内底层标高和构筑物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围地坪0.15m及以上。锅炉间和同层的辅助间地面标高应一致。
4.3锅炉间、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
4.3.1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20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O.7~14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宜贴邻锅炉间固定端一侧布置。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35~75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29~70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根据具体情况,可贴邻锅炉间布置,或单独布置。